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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兽药监督执法人员培训会议 强化兽药质量安全

2013-09-27 15:01:00

我市召开兽药监督执法人员培训会议 强化部署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923日,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召开2013年度天津市兽药监督执法人员培训会议。会议就两高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解读,就兽药检验抽样、兽药质量监管和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培训。各区县分管药政工作的局长、所有兽药监督执法人员,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刘克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克成副局长充分肯定了近来年全市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当前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形势进行深入分析。指出,假劣兽药问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兽药产业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和新的问题,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此要有充分认识,要不断增强做好兽药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对兽药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抓实抓好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刘克成副局长要求,各区县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及时整改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年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好下一步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好兽药监督执法互查工作。要通过互查,仔细查找、认真整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兽药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加大兽药购销渠道清理整治和不确认兽药监管力度。对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严格按规定对经营企业实施警告、罚金和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不确认兽药的标称生产企业,严格实施1:3跟踪抽检。要通过强有力手段,震慑不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三是,继续抓好兽药经营企业月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企业的兽药采购、入库、出库和销售行为,提高兽药质量保障能力。要依法加大对违规经营人用药品、违禁兽药、非GMP企业产品、国家公布的假劣兽药和超范围经营疫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四是,全面加强乡镇畜牧兽医兽药经营使用的管理。对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进行备案登记,并严格按兽药GSP规定加强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管理;五是,继续加大兽药质量监管力度。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兽药,严格实施1:3跟踪抽检。对不合格兽药,将依法予以顶格处理。

最后,刘克成副局长强调,兽药质量决定着兽药行业和畜禽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决定着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监管工作关系着国民健康、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要始终围绕全市畜牧兽医工作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的落实好每项工作,努力提升我是兽药监管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兽药产品质量和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